工業生產過程中存在多種危險源,如源于加工的原料有毒、易燃甚至有爆炸的可能,另外生產過程如果涉及高壓、高溫或放熱反映,本身也具有危險性。這些危險因素,如果沒有采取有效的措施,一旦發生可能造成嚴重的人身傷害和設備損毀。因此需要采取必要手段以確保安全不會由于系統的差錯而危及生產過程。
根據國務院、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相關文件,為加強對安全生產管理,按照安監總管三〔2014〕116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的指導意見》以及蘇安監〔2018〕87號《關于開展重點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本質安全診斷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的要求,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化工裝置和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要設計符合要求的安全儀表系統。